NICE:5岁以下婴幼儿发热的评估 (1)
1.1 温度计和发热检测
口腔和直肠温度测量
1.1.1通常不经口腔和直肠测量0-5岁儿童的体温。
其他部位的体温测量
1.1.2 对于4周以下的婴儿,用腋下电子温度计测量体温。
1.1.3 对于4周-5岁的儿童,通过以下方法之一测量体温:
腋下电子温度计
腋下化学点温度计
红外线鼓室温度计
1.1.4 经常使用一次性化学点温度计的医务人员在需要多次测量温度时,应该考虑使用另一种类型的温度计。
1.1.5 额温计不可靠,医疗专业人员不得使用。
父母和照顾者对发热的主观检测
1.1.6 由父母报告的对发热的看法是有意义的,并应得到医疗专业人员的重视。
1.2 发热儿童的临床评估
儿童疾病的生命威胁特征
1.2.1 首先,医护人员应确定任何立即危及生命的特征,包括气道、呼吸或循环受损,以及意识水平下降。
1.2.2 如果儿童出现发热和可能的脓毒症症状或体征,应考虑患儿是否可能是脓毒症,并参考《NICE脓毒症指南:识别、诊断和早期处理》。
脓毒症是由于宿主对感染的反应失调而导致的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障碍。
重病风险评估
1.2.3 使用红绿灯系统评估发热儿童是否存在可用于预测严重疾病风险的症状和体征(见表1)。
表1.识别危重病风险的红绿灯系统 | |||
绿灯– 低风险 | 黄灯– 中风险 | 红灯– 高风险 | |
颜色(指皮肤、嘴唇或舌头) | ● 颜色正常 | ● 父母或护理者报告患儿皮肤、嘴唇或舌头苍白 | ● 苍白/斑驳/灰白/蓝色 |
活动 | ● 通常能对社交互动做出反应 ● 满意/微笑 ● 保持清醒或很快醒来 ● 哭声响亮或不哭 | ● 对社交互动没有正常反应 ● 没有微笑 ● 只有在长时间的刺激下才会醒来 ● 活动下降 | ● 对社交互动没有反应 ● 医疗专业人员目测患儿是生病的 ● 不会醒来;或者如果被唤醒,也不会保持清醒 ● 微弱、高亢或持续的哭声 |
呼吸 | — | ● 鼻腔扩张 ● 快速呼吸:呼吸频率 ● 6-12月龄:>50次/分钟 ● 大于12月龄:>40次/分钟 ● 血氧饱和度≤95% ● 胸腔发出响声 | ● 呻吟声 ● 呼吸过速:呼吸频率>60次/分钟 ● 中度或重度胸腔内陷 |
循环与水合 | ● 皮肤和眼睛表现正常 ● 黏膜湿润 | ● 心动过速: ● 小于12月龄:>160次/分钟 ● 12-24月龄:>150次/分钟 ● 2-5岁:>140次/分钟 ● 毛细血管再灌注时间≥3秒 ● 黏膜干燥 ● 婴儿喂养困难 ● 尿量减少 | ● 皮肤弹性降低 |
其它 | 没有黄灯或红灯的症状或体征 | ● 3-6月龄:体温≥39℃ ● 发热≥5天 ● 寒颤 ● 四肢或关节肿胀 ● 肢体不能支撑/不使用 | ● 小于3月龄:体温≥38℃ ● 按之不变色的皮疹 ● 囟门鼓起 ● 颈部僵硬 ● 癫痫持续状态 ● 局部神经症状 ● 局灶性癫痫发作 |
1.2.4 在评估学习障碍儿童时,在解释红绿灯表时,应考虑学习障碍问题。
1.2.5 认识到患有以下任何症状或体征的儿童属于严重疾病的高风险人群:
● 苍白/斑驳/灰白/蓝色皮肤、嘴唇或舌头
● 对互动没有反应(孩子对与父母或医务人员的社交互动的反应,例如对他们的名字的反应、微笑和/或咯咯笑。)
● 医护人员目测患儿是生病的状态
● 不会醒来,或者如果被唤醒,也不会保持清醒
● 微弱、高亢或持续的哭声
● 呻吟声
● 呼吸频率大于每分钟60次
● 中度或重度胸腔内缩
● 皮肤弹性降低
● 囟门鼓起
1.2.6 认识到具有以下任何症状或体征的儿童至少属于严重疾病的中风险人群:
● 父母或护理者报告的皮肤、嘴唇或舌头苍白
● 对社交互动没有正常反应
● 没有微笑
● 只有在长时间的刺激下才会醒来
● 活动减少
● 鼻腔扩张
● 黏膜干燥
● 婴儿喂养不良
● 尿量减少
● 寒颤
1.2.7 认识到具有以下所有特征,且无高风险或中等风险特征的儿童属于严重疾病的低风险人群:
● 皮肤、嘴唇和舌头颜色正常
● 通常能对社交互动做出反应
● 满意/微笑
● 保持清醒或很快醒来
● 哭声响亮或不哭
● 皮肤和眼睛表现正常
● 黏膜湿润
1.2.8 作为发热儿童常规评估的一部分,测量并记录体温、心率、呼吸频率和毛细血管再灌注时间。
1.2.9 认识到3秒或更长的毛细血管充盈时间是严重疾病的中等风险组标志(“琥珀色”标志)。
1.2.10 如果心率或毛细血管充盈时间异常,且有测量血压的设施,则测量发热儿童的血压。
1.2.11 对于6月龄以上的儿童,不要仅使用体温高度来识别患有严重疾病的儿童。
1.2.12 认识到3月龄以下、体温为38°C或更高的儿童属于严重疾病的高危人群。(请注意,已发现一些疫苗接种会导致3个月以下儿童发热。)
1.2.13 认识到3-6月龄、体温39°C或更高的儿童至少属于严重疾病的中等风险组。
1.2.14 不要使用发热持续时间来预测严重疾病的可能性。然而,发热持续5天或更长时间的儿童应接受川崎病评估。
1.2.15 认识到患有心动过速的儿童至少属于严重疾病的中等风险组。使用表2中的高级儿科生命支持标准来定义心动过速。
表2. 心动过速的高级儿科生命支持标准 | |
年龄 | 心率(次/分钟) |
<12月龄 | >160 |
12–24月龄 | >150 |
2–5岁 | >140 |
1.2.16 评估发热儿童的脱水迹象。寻找:
● 毛细血管再灌注时间延长
● 皮肤弹性异常
● 异常呼吸模式
● 脉搏微弱
● 四肢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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